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得悉,从11月上旬开始,合肥市将对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再建商品房项目和现已获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项目进行集中查看,全面整理广告内容中触及学区房、名校等不规范用语。
查看的内容主要有开发企业及出售项目的宣扬广告是否契合《广告法》、《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;是否契合合肥市等有关文件要求。重点查看开发企业发布的的宣扬广告(包含广播电视、报纸期刊、互联网、印刷品、野外广告牌等)是否运用了“名校”、“学区房”等违背责任教育对等准则的广告宣扬用语。专项查看的时刻为11月10日至12月10日,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企业,由相关部分依法查处。
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中,对商品房的运用性质和运用年限做出清晰约好,对办公和商业用房,还应当在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中清晰约好水、电、燃气、供热等配套设施的收费分类规范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出售广告中运用“名校”、“学区房”等违背责任教育对等准则的广告宣扬语;触及学区其他广告宣扬内容的,应当将辖区教育主管部分的批复文件在出售现场公示。
合肥地板官方网站:http://www.ahtdsd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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