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《劳作报》报道,买了学区房,王某的外孙女顺畅运用学区房名额读上了福山外国语小学,但因为7万元尾款迟迟未付出被前房主钱某告上法庭。没想到王某反诉钱某,称钱某没有按期交钥匙,要求免除合同。学区房读书名额被运用,是否影响房子的价值成为本案争议焦点。昨日,浦东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2014年3月4日,通过房产中介介绍,王某和钱某签订了合同,购买坐落商城路一处公寓,两边约好房款总价为198万元,并约好在2014年6月4日前完结交房。据钱某称,因为王某外孙女急于入学,在被告还有90万元房款未付的情况下,在2014年3月14日完结了过户手续,王某及其女儿、外孙女将户口迁入,外孙女也成功就读福山外国语小学。之所以在2014年6月4日没有将钥匙交给王某,钱某表明,是因为当天王某出差,后又迟迟没来取钥匙,所以在6月26日将房子钥匙交给了中介公司。但被告王某却并不这么以为,并提起了反诉。王某称,钱某逾期未交房,构成违约,要求免除购房合同,并付出违约金、赔偿金等合计38万元。
在法庭上,两边展开辩论。钱某以为,王某买房子的首要意图就是要小孩入学。福山外国语小学是名校,运用学区房名额,其外孙女成功入学。但根据规定,学区房5年内只能运用一个名额,名额被运用,房子价值受到了影响。钱某还称,被告王某要免除合同的实在原因是该区域房价下降了15%,被告孙女现已成功入学,就不必再购买学区房。但被告王某强调,之所以要免除合同,是因为钱某违约迟迟未交钥匙,孩子是否运用学区房名额成功就读名校,并不是合同是否可以履行与免除的要害,与要求免除合同无关。
合肥地板官方网站:http://www.ahtdsd.com/
最新内容:
|